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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发布后,很多车主都非常支持配合机动车“黄绿标”发放,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申领。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黄绿标”17.1万个。为保证2012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机动车“黄绿标”的发放工作,市环保局于3月5日设立一个团体业务发放窗口,集中为机关团体、集团公司发放机动车“黄绿标”。全市各单位、集团公司办理人员可携带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前来办理业务。
据介绍,环保检验合格后,发放的标志需要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该标志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否则予以收缴。(记者单学熙通讯员闫平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