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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秦希燕代表在完善他的议案和建议.
文/图本报记者李吉斌
对秦希燕的采访是在他的房间里进行的。他是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在我敲门进去时,他正在伏案疾书。
“今年我带来22件议案和建议,涉及民生、社会保障和农民维权等方面,都是关于完善法律的。”请记者坐下后,秦希燕拿着一叠资料摆在记者面前。
“作为法律工作者,完善民主与法制是自己应尽的职责。”秦希燕开门见山,“在2011年12月我应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就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比如律师提前介入、逮捕时律师的异议权、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等。”
2011年,我国校车事故频发,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此次两会上也有许多代表委员就如何进一步保障校车安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秦希燕认为,校车安全仅靠行政立法的方式尚不足,完善刑事法律,加大对校车安全事故的刑事打击是题中应有之义。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纳入刑法处罚的范围,但是该罪规定的危险行为无法涵盖严重超载等行为,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如小学、幼儿园的孩子,缺乏保障力。
秦希燕分析,校车事故中严重超载等现象明显,并且严重超载等行为具有严重危险性,已被司法解释确认,所以应将严重超载等行为纳入刑法来调整。
“我建议,对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进行修改,将严重超载等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的打击范围。”秦希燕说。
当今社会,互联网是继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之后的“第四媒体”,它以独有的及时性、海量性、全球性等特点和优势,深受亿万网民的钟爱。但是互联网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了便利,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伴随着信息的自由流通,互联网也成为造谣、诽谤的产源地,网络侮辱、诽谤事件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动摇了社会诚信基础,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甚至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秦希燕所提的议案和建议都是围绕着当今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的。
针对网络传播快、影响范围广,并且网络诽谤案件自诉难立案、证据难固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职责不清,处罚不明等问题,秦希燕建议,加大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侮辱、诽谤内容的审查和删除责任,修改刑法,对网络侮辱、诽谤实行有条件的公诉。
本报北京3月1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