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今天上午,市供热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供热单位延长供热期5天,即延长至本月20日24时。延长期不向市民加收供热费。
市供热办要求,各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停止供热,延长供热期间,保证人员到位、库中有煤、连续运行,各供热站不得停炉,并每天监控气温,依据天气变化随时调节供暖锅炉出回水水温。保证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记者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