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3月8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公示了“第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事迹”,两人来自天津,其中一名是蓟县见义勇为协会推荐的蓟县渔阳镇农家大锅台饭店经理李云龙。
今年45岁,身为个体经营者的李云龙同志热心治安事业,当素不相识的群众生命财产面临危险的紧要关头,他义无反顾、挺身而出、伸手相助。2010年10月28日17时30分许,李云龙从天津市区驾车回蓟县途中,发现一越野车与轿车相撞,伤亡严重。现场两辆车正在漏油,随时有起火爆炸的危险。李云龙见状,立即停车上前救人。他先后从车内救出4名伤员并将其抱离现场至高速护栏外。李云龙又去检查被越野车甩在公路上的5个人,发现其中一人身受重伤,便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在救援队员赶到后,事故现场得到及时控制,全身沾满血迹的李云龙才悄悄离开现场。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他疾恶如仇、无所畏惧、敢管敢斗。2011年6月,李云龙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搜寻并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由此警方成功破获6起抢劫、抢夺案,8名嫌疑人被刑拘。这次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李云龙同志以其突出的事迹,在众多见义勇为者中脱颖而出,他出色的表现昭示着渔阳热血男儿的豪侠情怀,是蓟县乃至天津的光荣和骄傲。希望广大群众以关注蓟县社会治安,关心身边英雄为出发点,踊跃参与网上投票,共同为打造平安蓟县出力。(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刘柏岭 果继 于海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