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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同时,阅读了通化县法院关于“大调解、精审判、强执行、重信访”的工作材料,感到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各级法院工作思路清新、准确、务实、可行。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等方面,都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王胜俊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特点一是清新,报告按法院审判职能和工作任务等分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执行工作等10个方面进行叙述,一年来做了些什么工作,做到什么程度,听后记忆清楚,印象深刻,十分清晰,耳目一新。二是准确,法院工作中诸如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以及自觉接受监督等工作开展得如何,包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都讲解得十分到位。三是务实,报告通篇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讲成绩不夸大,讲缺点一分为二,实事求是,让人信服。四是可行,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的措施、推进司法改革和法院队伍建设的做法,以及201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再结合通化县法院的工作实际,他们围绕通化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争做全国模范县,让全县人民过上好日子”的奋斗目标,提出并形成了“大调解、精审判、强执行、重信访”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也具有清新、准确、务实、可行的特征。而且,特别是针对基层工作的工作实际,通过“大调解、精审判、强执行、重信访”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工作主题具体化,更加符合基层工作特点,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示范性。这反映了他们解放思想,勇于改革,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为争做全国模范县提供最有效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信念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