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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深夜,搜救人员在沉船事发水域进行搜寻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3月11日,桂平市石咀镇一客渡船在浔江江面与一货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艘总吨位23吨、核定载客30人的客渡船翻沉。广西桂平市政府15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会上对于桂平“3·11”水上交通事故遇难和失踪人数前后变化的质疑进行回应,并公布了20名遇难及失踪人员名单。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11日公布的数据为2人遇难、1人失踪,但到3月15日,这一数字却升至14人遇难、6人失踪。一些媒体和网络舆论认为桂平市政府存在瞒报问题。
对此,桂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曾健清表示,“我们从公布2人遇难到14人遇难,都是以打捞起遇难者遗体的事实为依据的,不存在瞒报和谎报问题”。
据记者15日凌晨从贵港市海事部门获悉,经查明,这起事故是由于大货船未按规定航道航行、客渡船麻痹大意所致。公安机关对客渡经营人李达森、黄英信及货船当班驾驶员李桂雄、船长陈汉超等4人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目前,事故失踪人员搜寻工作仍在进行中(见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