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16日电《食用盐碘含量》3月15日开始实施。卫生部、发改委、工信部和质监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实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目标的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