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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市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促进检力下沉的部署要求,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着力点,坚持强基固本,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基层检察工作室建设,使检察工作覆盖到全区各街、村和居委会,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三个统一”,加强工作规范,筑牢检察室建设平台
检察室建设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建立检察室问题。在检察室建设中,我们坚持了“三个统一”:一是统一机构编制。结合行政区划等情况,我院共设立检察工作室9个,区委给了正式机构编制,明确检察室为检察机关内设科级机构,目前已派专职干警工作在基层检察室。二是统一工作职责。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明确各检察室的7项工作职责(控申接待、职务犯罪预防、涉检管辖案件初查、法律咨询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将工作职责挂在检察室内,印发辖区单位和居民,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统一制度规范。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检察室工作细则》、《工作岗位职责》等10余项工作制度,编写了工作手册、工作日志等,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细化工作流程,使检察室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二、创新接待方式,践行执法为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充分利用检察室直接联系群众的这个平台,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探索社区检察室服务人民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一是推行“五字”接待法。把关注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室工作的落脚点,坚持“诚、稳、快、实、情”相结合,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热情接待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真心实意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努力消除群众的不满情绪。检察室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受理控告、申诉案件9件,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700余人次,成功化解上访苗头事件15件,群众满意率为100%,越级访、涉检访为零。二是完善接待制度。遵循便民、为民、护民、惠民的原则,实行检察长接待、专家接待、人民监督员接待、上门接待等制度,完善了涉法涉诉信访、社会风险预警防控和结对帮扶等机制,取得良好效果。如,通过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由检察长亲自参与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政法机关11年的刘某某信访案件。三是坚持一站式法律服务。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并通过日常接待、专题咨询和定向帮扶三个渠道,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一员、一箱、一卡”进街村活动,聘任23名治安骨干为“检察室联络员”,在居(村)委会设立“检察服务信箱”,发放“检察联系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社区干警还走进残疾人特困户家中,了解他们生活困难,主动提供社会保障、残疾人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与特困学生和刑满释放特困户建立起长期定向帮扶联系,密切了检民关系。
三、坚持惩防结合,深化法制教育,积极为基层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在推进检察室工作中,我们坚持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服务发展稳定。一是积极协查案件。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案件线索收集和排查,协调配合区院侦监、公诉、反贪、渎检、民行等部门选派业务骨干深入街乡,加强线索排查,收集职务犯罪线索32件,立案11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针对东丽区内有空客A320、天津钢管公司等数十家特大国有企业的情况,探索重点工程预防工作项目化管理办法,与大型企业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席机制,会签责任状,形成“网格化管理、系统性服务”的工作模式,并经常深入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和调研活动。如,通过配合天津钢管公司加强对“508项目”的有效监管,确保了29亿资金使用良好。一年多来,各检察工作室共为企业提出预防对策21项,检察建议35件,协助建立长效机制13项。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村庄、社区,广泛开展走访活动,对160余名社会服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参与农村青少年维权基地建设、农村两委巡查等活动20余项。其中建议“村章、村帐街管”的做法被区委推广,对于有效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和集体资产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针对东丽区城市化进程加快,迁村并点,征地补偿矛盾突出的问题,我们开展了“廉洁征地”警示教育活动,协助华明镇等街乡镇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有力维护了基层政权的稳定,华明镇作为“城市化工作”的成功范例在上海世博会进行了展示,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