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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天津市新建改扩建50所公办园将于10月全竣工。昨日记者获悉,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1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学前教育2012年工作要点》,今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在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要求按照区县负责、规范管理的原则,努力使本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报名时间
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
按照规定,今年幼儿入园年龄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幼儿园招生工作在2012年4月份进行,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幼儿园招生原则上优先招收本辖区的常住户籍幼儿。幼儿园招生报名需出具户口本(外来务工人员凭蓝印户口、暂住证)、幼儿出生证、幼儿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等证件。幼儿园招生对烈士子女入园优先录取;对台湾同胞子女入园视为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对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执行。
免试入园
不得收取相关赞助费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安排招生计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咨询和接待工作。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和报名方式。
实行幼儿免试入园。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幼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坚决依规收费。幼儿园应向家长公示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幼儿园的收费办法,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关于招生
压力大不招“小小班”
对于招生压力较大的幼儿园不再招收“小小班”,要最大限度满足3岁以上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可采取半日班等多种办园形式,提供多层次服务。在保障常住户籍幼儿入园的同时,为轻度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的条件,同时妥善解决家庭困难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为其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机关和企事业等各类型幼儿园在满足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应积极面向社会招收适龄幼儿。
关于建设
新建改扩建50所公办园
按照市一级幼儿园标准,新建改扩建50所公办幼儿园。新建项目3月份完成设计、立项、投资计划、招投标、开工许可等前期准备工作,4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6月份完成基础建设,10月份全部竣工。
提升建设55所农村乡镇中心园和160所村办标准化幼儿园,8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阳光乐园”建设工程。继续在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等外来人口集中的区域建立10所“阳光乐园”。3至4月份完成申报和验收工作,“六一”前夕正式揭牌。
每个街道
要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园
城市地区基本实现区域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机构。根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城市地区每个街道要至少办好一所高质量的公办幼儿园,均衡区域内其他类型幼儿园。研究落实特殊群体儿童的入园政策。
根据民办幼儿园的“两类一点”设置标准,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的民办幼儿园进行逐一认证、分类。6月底完成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对不达标的园所进行整改。今年年底,完成民办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经过整改仍不达标的无证园(所)通过联合执法关停撤并。
规范办园
要严防“小学化”倾向
加大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力度,严格整治幼儿园“小学化”教育环境,取消一切以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等为名,进行各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的活动。研究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动态监管。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及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记者胡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