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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有365天,人人都知道;但在银行乃至许多金融机构眼里,一年只有360天,他们以此计算利息,会不会影响你的钱袋子?近日就有媒体质疑银行业的计息规则:银行计算贷款日利率时以360天为准,收取贷款利息却按实打实的365天,每年多收5天利息,由此推算,银行业一年获利超百亿元!
难道银行敢公然违背常识,靠玩弄计算公式来攫取“不义之财”?记者调查发现,从具体业务运作看,银行多收利息的空间极小;所谓“多收利息”可能只是个别银行的现象。
质疑银行一年多收了上百亿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一家外贸企业指责银行多收利息:“先将年利率换算成日利率,然后按实际贷款的天数收取。”这笔账是这么算的:该公司有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浮30%,即8.528%。银行先按8.528%÷360计算出日利率,再用1000万×日利率×365天,共收取利息864644元,整整多收11844元。换句话说,实际利率是“8.528%÷360×365”才对。
不要小看这短短五天,以全行业处理的巨大资金来算,所涉金额惊人。中信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孙建林于2007年发表过一篇文章,他根据当时的存贷款余额、利差计算,发现360天计息的方法使银行一年多收175.7亿元的贷款利息、多付70.8亿元的存款利息,多收利息超过100亿元!他建议,银行应按一年365天来计算利息才公平合理。
银行回应贷款利息不会多收
银行这么“捞钱”,也太明目张胆了吧?记者向某国有大行信贷部负责人求证,对方查阅规定后回复:“我们才不敢这么操作。可能有个别银行不规范,但绝对不是行业现象。”
对方表示:对于活期存款的计息,该银行统一按每年360天计算每日利率;定期存款无需算日利率,因为期限已固定好,倘若储户提前取款,则视同活期存款计息。但是存款按360天计息,实际上银行要多付利息,对储户有利。
引起质疑的是贷款。该行一年及以下的贷款均按一年365天计算日息,“这种属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很短,所以日息要算清楚,不会多收”。
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该行确实按360天计算日息,每个月不管大月小月均视为30天。假如企业没有提前还款,就按约定利率来收利息,不采用日息计算,不涉及多收。
如果非要提前还款呢?该负责人以“两年期贷款、提前20天还款”为例:银行先用年利率计算第一年的利息,然后按“年利率÷12”作为月利率,计算第二年前11个月的利息,最后将零头10天视为“1/3个月”来算。由于零头天数采用比例计算,不会造成多收。
溯源
行业多年惯例
“一年360天”的规定,看起来确实有些匪夷所思。记者采访发现这其实是“国际惯例”,金融市场上计算债券日利率亦依照此方法,写进了各大教材,主因是早期计算机系统未推广,需用近似方法来减少计算量。
早在1965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关于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后有关业务处理手续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类储蓄存款全年均按360天计息,即无论大月、小月和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央行的后续文件坚持了这一规定。
在2005年央行发布的《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中,记者找到了误解的根源:银行人民币业务计算利息有两种方法,其中一种就是“积数计息”,即以每天的账户余额和日利率来算利息。假如按360天算出日利率,按365天来收利息,确实会造成“贷款多收、存款多付”。
“这种计息方式适合活期存款和短期贷款,银行为了防止多付多收,一般都调整为按365天计算了。”前述国有大行信贷负责人说,央行2005年的文件允许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息、结息规则。
□摘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