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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自2011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同时,第二十八条还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可是有些公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缺乏安全用气知识,违背国家规定,只图自己方便,私接天然气使用,结果导致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2月8日新民网刊载题为“上海一住户接天然气给热带鱼取暖一家五口被闷死”的消息,消息原文如下:为了给养殖在房间里的热带鱼营造温暖的环境,四川来沪的个体商贩李某家中长期门窗紧闭,并在厨房间的天然气管道上接出了软管,用于取暖设备持续供气。然而,谁都想不到,十几缸热带鱼因此活着,李某一家5人却因天然气燃烧时室内氧气不足,窒息身亡。发生在奉贤奉城镇的惨剧,再次警醒着人们:冬季取暖需注意安全!)
天津市燃气专家提醒全市居民用户,冬季使用燃气需要注意安全,切忌破坏燃气设施、私接私装、野蛮操作,以免酿成人间悲剧。另外,使用燃气还要注意保持室内通风。您如遇燃气使用问题,可随时拨打天津市燃气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23006777,进行咨询。 (通讯员高继德 康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