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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保持其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中心派驻干警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有益的工作方法,扎实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避免了20余起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同时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派驻干警不断积累、总结六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有效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
一是立体教育法,即对犯罪原因中家庭因素占较大比例的社区服刑人员,不仅矫正服刑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还要定期与其家人进行沟通交流,以服刑人员所犯罪行现身说法,纠正服刑人员家人错误的理念和方式,消除服刑人员因家庭因素再次犯罪的隐患。
二是平面教育法,即对因不懂法而犯罪的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辅导。
三是疏导教育法,即对心理压力大,犯罪后感觉抬不起头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们调整心态,重新做人。
四是直切要害法,即对被判处社区矫正后对自己犯罪危害性仍不明确的社区服刑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的罪行给自己、家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刺激其正视所犯罪行、以忏悔之心接受矫正改造。
五是警示教育法,即对抵触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带领他们到大墙内参观,使他们切身感受自由的可贵,并告知不接受社区矫正就有被收监执行的可能,促使他们主动接受矫正。
六是解决困难法。即对一些确有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从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入手,如解决低保、指导就业、联系上学、缓和家庭矛盾等等,避免单纯的说教,解决了其后顾之忧,社区服刑人员会心甘情愿接受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