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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为了方便社区慢性病患者用药,今后市内六区、滨海新区的社区卫生机构降糖类、降压类基本药物的单次处方取药期限延长到15—30天。
对于糖尿病、高血压等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以往在社区卫生机构取药,急诊一次最多开3天、门诊一次最多开7天,频繁往返医院开药让他们感觉非常不方便。随着本市制定下发《关于部分慢性病参保患者处方用量使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卫生局要求社区卫生机构对于病情稳定、确需长期用药的糖尿病、高血压两类慢性病患者,可适当延长取药期限。但延长取药期限服务仅针对本街道辖区内的常住人口,辖区外临时就诊患者仍然按常规药品用量开具处方取药。
市卫生局同时要求社区卫生机构要将慢性病患者诊疗服务与辖区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对于首次到社区就诊的辖区内常住患者,要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对初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要做好血压、血糖检测,精神病患者要有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确诊后可开具药物处方。当次诊疗和药品服务,要及时记录到患者健康档案中,并防控不合理和重复取药现象,保障社区正常诊疗秩序。(记者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