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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10时,12名当事人怀着喜悦的心情来到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洛河法庭,领取了各自案件的自动履行款。
今年以来,洛河法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就地化解,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积极促成案件的自动履行,使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达到了100%,减少了执行和上诉案件的数量,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次自动履行案件款物发放仪式上,洛河法庭将包括交通事故受害人、受害学生等涉弱势群体的10起案件的自动履行款73万元集中发放,方便了当事人,提升了司法公信。
图①:庭长张兴奎与干警认真做好款物发放准备工作。
图②:张兴奎向大家介绍案件履行情况。
图③:一名当事人在领取履行款。
图④:现场收到一名当事人敬送的锦旗。
图⑤:一名当事人拿到支票后高兴地向笔者展示。
图⑥:当事人拿到款物后深情告别,离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