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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距离天津市正式启动赴台个人游的时间越来越近了。记者昨天从市旅游局获悉,本市旅游主管部门提醒游客赴台个人游的相关注意事项,并将对本市5家经营台湾游的旅行社展开培训,以便使本市赴台个人游顺利开展。
市旅游局副局长尹大勇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游客办理赴台个人旅游手续时,首先是游客本人需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委托本市有赴台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入台手续。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赴台游组团社应提示赴台个人游游客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获知本社代办入台出入境手续的赴台个人游游客逾期停留后,应及时报告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尹大勇也提醒本市有赴台个人游计划的游客,在不熟悉当地旅游资源的情况下,还是有必要选择当地的地接社提供旅游接待服务。(记者吴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