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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蓬安法院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当评委为切入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规范进行监督指导。图为一次庭审竞赛现场,评委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本院资深法官组成。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该院特邀部分人大代表担任法院的廉政监督员,请他们监督群众关注、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提出咨询意见,参与案件听证,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常态化联络机制。
“……刘代表,请问你对法院近期工作有啥宝贵建议?我会把你的建议如实记录并上报院党组,以促使法院不断改进工作。”
“法院编制不足,但目前要立即解决也不现实。建议你们在基层法庭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情况下,设立中心法庭,把辖区临近、一个法庭人员不够组成合议庭的基层法庭法官资源整合一下,实行‘流动作业’。这样既可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也可以解决少数基层法庭无法组成一个合议庭的现实难题……”
日前,记者在蓬安法院民二庭采访,无意中浏览到该庭庭长汪尚工作日志上的电话记录。
据汪尚介绍,前不久,他和自己“对口”联系的省人大代表刘绍康通电话,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这种联系,我们院每个中层干部及党组成员都必须进行,联系后的情况反馈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属硬性任务。”汪尚这样对记者说。
-主动占位
发展催生联络制度
“几年前,法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多限于在‘两会’召开、重大案件审理或执行等一些关键节点,且大多是法院领导单独以汇报或法院平时报送简报的形式进行,日常的沟通联系较少,致使法院工作往往陷于被动。”蓬安县法院院长张云介绍说。
一个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案件让蓬安法院党组一班人至今记忆犹新。
1956年1月,张萌与6人(后6人均已去世)共同出资140元购买蓬安县福德镇某青瓦房屋用于木器加工。1962年11月,福德镇铁木业合作建社,张萌等7人将房屋作为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入社,由铁木业社管理至1987年3月。
此后,张萌要求回铁木业社复职遭拒,便对原投资入社的房屋主张权利,并强行搬入房内居住。1989年3月,铁木业社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张萌答应腾退该房,却一直没有动静。
2006年,由于该房价值大幅增值,张萌随即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与此同时,原铁木业社年近八旬的8位退休职工因生活艰难,也期望用该房变现以用于自己养老,并不断向县人大领导反映该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但若直接驳回铁木业社的起诉,张萌势必持房屋买卖契约等手续申请办理房屋登记,8位退休职工也会因利益之争与之发生冲突,极有可能酿成恶性事件。
鉴于此案的特殊性,蓬安法院迅速向蓬安县委、人大相关领导汇报,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在县委、人大领导的关注和协调下,相关部门积极与法院配合,圆满处理了该案。在给予张萌适当经济补偿的同时,解除了8位退休职工的后顾之忧。
在这之后,一批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群体性案件涌入法院,蓬安法院积极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的支持,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一系列群体性案件的妥善处理使蓬安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法院要发展,在争取主动占位的同时,仅仅依靠单兵作战,依靠关键时候的协调、汇报去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只是一时权衡之计,建立一套与党委、人大等联络的制度迫在眉睫。
-能动司法
管理派生联络制度
2007年初,蓬安法院因新建办公大楼欠下巨额债务。与此同时,案件数量较以往成倍增加,办案压力大,出差的费用无法报销,很多法官不愿办案,怕办案。
在这个节骨眼上,通过司法考试的一名院领导和一名干警主动辞职,引发了干警的思想震动。
“法院要发展,队伍是关键。没有强有力的法官队伍,谈发展只是一句空话。”针对法院处于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蓬安法院党组拟定了制度管人、待遇留人的工作思路。
分管领导深入各自分管部门,了解干警需求,掌握其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作为院长,张云率先垂范,卖掉单位配备给自己的轿车。
“法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不应该因为办公楼的修建背上沉重的负担。”得知法院的困难,县委书记、人大领导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协调,迅速化解了法院债务。
趁这个时机,蓬安法院果断推行“阳光管理”、“标杆管理”、“廉洁管理”三步管理法,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通过法官沙龙、研究生论坛、庭审竞赛、专项执行等活动,不断强化队伍自身素质。
在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蓬安法院通过反复调研、论证、总结分析,出台了《蓬安县法院联络、联系工作制度》,并将之细化为《重大案件报告及接受监督制度》、《日常工作汇报联系制度》、《舆论信息交流沟通制度》等相关制度,将全年的联络工作重点具体到月、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个人。
同时,该院针对重大案件报告,执行案件邀请监督、代表委员意见及建议的登记、办理、回复、日常工作汇报,廉政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等,制定了详细的联络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内容及要求。
-互动联络
监督诞生常态机制
2003年7月,河舒镇农民王某自建住房,叫邻居郑某找人帮忙。建房过程中,郑某找来的民工不幸摔死。因王某外出无音讯,法院缺席判决其赔偿4.9万元。
执行过程中,王某申请再审,并提供了以前庭审时未提供的与郑某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法院判决其赔偿2.2万元。随后,王某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但不予履行,并向县委、人大等四处上访、申诉。
为让王某服判息诉,根据《重大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听证制度》的要求,今年1月22日,蓬安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河舒镇党委政府等,对王某一案实行公开听证,对其不合理要求及存疑的法律问题进行公开驳斥和法律释明。在人大代表的现场监督下,王某无话可说,表示从此罢访。
除邀请听证、旁听案件审理外,蓬安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等的联络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常态化机制。
“就拿重大案件报告及接受监督制度为例,对于重大案件,影响范围广等审判、执行、行政等案件,由立案庭及时报送联络室,由联络室据情发出指令,再由立案庭向县人大、政协及纪委等部门发出《旁听庭审邀请函》,邀请参加旁听。”蓬安法院对外联络办工作人员就联络程序这样向记者说明。
“联络工作并不是单向的,它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每年初,县人大把他们对法院审议工作的重点等通报给法院,使我们与人大的联络工作更有针对性。这种双向互动,给我们法院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蓬安法院对外联络办工作人员说。
法院切实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的行动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及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兰梁根据到蓬安法院视察时调研到的情况,提出了《关于落实基层法院法官职级待遇减少法官流失的建议》的议案,很快转交到相关部门。
仅2010年2月,在蓬安县人大、政协的呼吁下,蓬安县委就一次性解决了法院15名干警的正科级待遇,18名干警的副科级待遇也同时得到落实。
2008年2月,蓬安法院唐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2010年12月31日,蓬安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