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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办的第七届“2011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上,合肥中院“妈妈法庭”被评为第七届“2011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之一。
2011年合肥中院刑二庭少年合议庭率先成立的“妈妈法庭”,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征,结合少年庭审判工作实际,精心挑选出有耐心、有爱心、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两名女性法官和一名女性人民陪审员组成“妈妈法庭”。通过向前延伸,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向后延伸,“妈妈法官”对未成年罪犯定期回访考察,真情引导,帮助他们重拾信心,早日重归社会等方式,开辟了一条有特色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新模式,被中央、省市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