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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为做好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各工商分局采取措施积极筹备,紧抓“守重”工作。如工商北辰分局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进行部署,发放“守重”企业宣传材料;工商武清分局以规范中介机构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为重点,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中介市场清理整顿行动等。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条件为,凡2009年12月31日前,经天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开业已满两个会计年度且连续正常经营的,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基本信息对外公示,纳入工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A类企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均可自愿提出申请。
据了解,“守合同重信用”已成为衡量企业诚信形象的重要标志,成为了企业的无形资产,更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法宝。目前“守合同重信用”已成为参加国内招投标、信贷融资的入门坎。
1985年至2007年,天津市组织开展了18次“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活动,涵盖了各种所有制企业,涉及了工业、建筑、商品销售、拍卖、广告、物流等多个行业,累计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7440户次,对提高企业的合同意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增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晁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