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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天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对学习“新刑诉法”进行专题部署。该院检察长侯智要求,各部门一定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涉及检察机关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清醒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为新刑诉法的贯彻实施作好准备。
“新刑诉法”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等方面均作了新的修改,为做好在检察实践中准确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准备工作,确保《刑事诉讼法》的统一正确实施,该院要求各科室的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笔记、有心得,深入理解各条款、尤其是修改和增加条款的含义,做到学深学透学懂,并及时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导,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同时在该院政治处开辟“新《刑诉法》”学习交流专栏,为干警学习搭建交流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展理论研讨活动,研究解决在检察实践中适用《刑事诉讼法》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
自该院部署“新《刑诉法》”学习任务以来,从院内一把手检察长到各科室普通干警,无论手头有多繁重的工作,都坚持挤出时间进行学习,全院掀起了学习新《刑诉法》的新高潮!据了解,该院在四月中旬还将邀请市内高校的法学专家、检察系统的调研精英对新《刑诉法》进行更加系统的培训。(通讯员:王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