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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成员陈志祥指认现场
本报热线96511消息五个刚20出头的小年轻不务正业,竟然合伙一起在合肥多个小区流窜盗窃摩托车、电动车20多起。昨天,记者从高新公安分局了解到,这五个人均已被警方拘留,其中两人还有前科。
今年3月份,高新公安分局走访时得知辖区内盗窃摩托车电瓶车案件高发,遂组织警力在重点区域巡逻守候。3月9日,守候的警员在高新区蜀南庭苑小区巡逻时,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其身上还带有起子等物件。面对民警的质疑,男子却支吾不语,说不清楚带着起子在小区想干什么。
民警遂将该男子带到值班室进行询问。让民警意外的是,警方根据他的供述,掌握了一个集盗、销摩托车、助力车、电瓶车于一体的犯罪团伙的犯罪轨迹,这个男子正是该盗窃团伙的主要成员吴某某。
警方介绍,从2011年11月开始,吴某某与其他四名同伙时分时合,在合肥高新区蜀南庭苑、兴园小区,经开区卧元新村,包河区滨湖新区振徽苑小区,肥东店埠镇,肥西桃花镇繁华新园小区、顺和家园小区等地盗窃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盗窃20余次,涉案价值近4万元。吴某某交待,他们每次盗窃后都由团伙成员陈某某负责销赃,赃款或平均分,或用于集体挥霍。
在对嫌疑人身份进行核实时,警方发现吴某某于2009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0年7月刑满释放;同案的孔某某于2005年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2010年2月刑满释放。目前,该团伙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另一嫌疑人也在肥东做另案处理。
(高公新本报记者勇/文高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