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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到夜总会消费后,将一女陪侍人员带出吃饭。而后,见色起意的他竟在车内强行将对方奸污,结果女子报警后男子当晚即被抓获。
2010年12月1日凌晨,在本市滨海新区塘沽工作的山东籍男子胡某来到开发区的一家夜总会娱乐消费。之后,他将陪侍自己的女孩陆某带出吃夜宵。凌晨2时许自饭店出来后,陆某要求胡某将自己送回家,但胡某以“要到天津港办点事”为由,驾驶小轿车将陆某带至天津港红旗路一偏僻处,并在车内使用暴力将陆某强奸,之后他将陆某送到开发区后自行开车离去。回到住处后,头发散乱,丝袜、鞋子都破了的陆某当即和男友一起报警,警察当晚将胡某抓获归案。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庭经审理认定胡某触犯了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记者王学军通讯员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