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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悔改的青年在刑满释放后,又冒充“官二代”大肆赊购物品。4月10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河南省息县法院以诈骗罪从重判处徐强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岁的徐强曾因盗窃他人物品被判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7月,刑满释放仅仅半年后,他又找到了“快速捞钱”方法。7月23日下午,徐强在一家电器专卖店自称是县领导的儿子,需要购买一批办公电器,并与店主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他赊购了一台空调,借店主现金1000元后溜之大吉。此后,徐强采用类似方法,先后赊购烟酒、茶叶、面粉等物品,折款6000多元。同年12月,一名店主发觉上当报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又系累犯,遂从重作出判决。
(余杰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