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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昨日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事业单位是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从担负功能上看,事业单位承担着部分管理职能、部分市场功能和很大一部分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从人员总数上看,全国事业单位共有126万个,拥有在职工作人员超过3000万。从人员构成上看,专业技术人员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67%,70%以上的科研人员、95%以上的教师和医生,相当比例的传媒、体育、文化等行业从业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半月谈》文章说:“事业单位改革将涉及最广泛的阶层和行业,它意味着社会众多领域的根本性变化。”
难虽难矣,但事业单位改革刻不容缓。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很多人对此没什么切身感受,但事业单位机构臃肿、社会服务供给不足,则在很多地方存在。有报道说,1998年时,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只有两三家,现在已近十家,工资等费用支出相应翻了几番。科技部不过是事业单位不断扩张的一个缩影。掌握了巨大资源的事业单位,对其资源的配置利用却不尽如人意。而事业单位的过度市场化,更是招致了“看病难”“上学贵”的抱怨。有专家说,教育改革、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等民生问题离不开事业单位改革。
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将现有事业单位分类是改革的前提,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重点。
分类,说白了就是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留下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至于公益属性,其实我国早有明确规定,所谓事业单位就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此番强调,是基于过度市场化的现状,要求事业单位“回归”最初定位。比如教育行业,前些年一直有一种说法叫“教育产业化”,其实,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不能按照市场化的路子来操作。此次明确义务教育属公益一类,自然不容许再巧立名目向学生家长要钱,“择校费”也应该叫停。大学属于公益二类,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改造,有利于社会公共服务良性发展。
2009年,国务院要求上海、浙江、广东等5个试点省市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并将在合适的时候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改革不能制造新的不公平,而且挫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共服务事业。此次改革,国家明确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归根结底,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减少数量和人员,“一切应该服从于人民群众对于公益服务的需要”。本报评论员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