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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一个“刘尧举报邓建华局长包二奶住河源佳和花园”的网帖出现在各大论坛。网帖举报的对象邓建华系广东河源市保密局局长。最近,当地官方透露,因涉嫌违纪,邓建华已被停职,正在接受河源市纪委的调查。
网友调侃:保密局长咋连这点隐私都保密不了?一位正处级干部,自2003年起,长年累月为两个家“两朵花”而忙乎,上半夜在情妇家,下半夜归自己的家,这种保密工作如果真有必要的话,恐怕做起来也是难度巨大的。还有,邓局长还需要花费精力甚至于难免动用公权力为情妇迁移户口、解决住房、安排工作,为包二奶超生的孩子上户口、安排就学等事宜,就别说密不透风了,没有几位“志同道合”的同志施以援手更是难上加难。如果说直至今年2月刘尧实名举报之前,邓所在的单位同仁,相关的党组织包括河源市纪委等部门真的毫无风闻的话,那网友所讥讽的“保密失败”简直是毫无道理了。如果说保密失败是个伪概念的话,那么所谓的反腐成功就更像是虚无缥缈了。诚然,这次河源市有关方面算是主动的,他们初步学会了呼应舆情,把邓这个已经臭名昭著不加以处理实在说不过去的“浮头鱼”进行了“果断处理”。这远比那些群众一边举报稗官一边带病提拔的事儿靠谱。但是这远不是积极和成功的反腐案例,人家二奶也包了多少年了,私生子也长大了,官瘾也早已过得不爱了,在民间反腐人士出手之前,有关方面多少年都没有腾出手来干预,这实在又是足以令当地纪检部门蒙羞的。
这两年,描写“后宫”题材的电视剧越发泛滥。眼见皇帝被后宫粉黛们的勾心斗角折腾得够呛,甚至因为房事过多而肾亏早衰,让人感叹老婆多了不是福。身为帝王尚且如此,如今那些偷偷摸摸包二奶的干部,要让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难度着实不小。十个贪官,九个有情妇。贪官虽然满足了淫欲,但也必须乖乖向情妇支付大笔钞票,为情妇办各种违规之事,到底谁才是性奴隶,还真是个值得思量的问题。还有,“上半夜在情妇家,下半夜回自己家”,如此劳神费体,要努力平衡“大太太与二奶奶”的关系,以避免后院起火,保密局长邓建华你真不累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终于东窗事发,自己落个身败名裂,若涉嫌腐败还可能蹲监坐牢。至于那个私生子,恐怕也难以抬起头来做人,以后会不会认这个爹都两说。
上海交通大学25岁研究生雷闯向卫生部等53个中央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布各部门部长(局长、主任)2011年全年工资总额和工资构成情况。
已有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系主任曾康华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叶青等表示,按照现有规定,官员个人工资应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我相信两位专家所言,但也不排除公开的可能性,因为公开官员的工资是有理由的。第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公开。官员工资是纳税人掏的,其多少当然涉及公民利益。而且,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公开官员的工资并不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什么不能公开?第二,官员是人民公仆,其工资来源于纳税人,主人连仆人的工资多少都不能知道,这不荒唐吗?第三,现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的财产向上级申报制度已实行多年,其中主要就是工资、奖金等收入,现在这个申报内容已大大增加。那上级可以知道的事,为什么人民却不能知道?第四,官员工资其实并没有采取保密措施。前副总理吴仪就多次公开自己的工资,张春贤同志也多次表示“现在就能公示自己的财产”。在推进民主政治和满足人民知情权、监督权的大气候下,即使过去不能公开的,也可以逐渐公开,这是大势所趋。
2009年,时任国资委主任的李荣融曾自曝,自己的税后月收入不到一万元。当时,群众的反应比较平静。因为,公职机关毕竟不是石油、石化、电信等暴利行业,公务员的“阳光工资”不可能离谱,部级干部月薪一万元符合人们对体制内工资水平的印象。另外,既然名曰“阳光工资”,本身就蕴含着公开透明的意味,从中也未必能挑出太大的问题,如今的不公开很可能是权力部门习惯性保密的结果。问题的核心不在“阳光工资”,而在于干部的隐性乃至灰色收入。必须指出,隐性收入与灰色收入也有很大不同。一些隐性收入是合法的,比如,干部的福利住房与领导的专车。虽然这些没有计入干部工资,却实实在在被干部享用,而且价值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万元,这是在民企打工的群众不可能享有的。至于灰色收入,则游走于腐败的边缘。一些干部收受红包好处费、无偿使用管辖单位的财物、接受私人老板的出国游邀请,等等,这些价值汇聚起来往往大大超过“阳光工资”,是根本不可能摆上台面的。所以,官员工资公开与官员财产公开是两码事。对于组织与人事部门来说,官员的工资水平一直尽在掌握。至于有多少财产,涉嫌腐败的干部怎能不对组织与群众遮掩?官员工资公开能否作为官员财产公开的一个突破口?这仍然有待观察。
留日学生机场刺母9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