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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松黄洁本报实习生杜娟
王女士经过交警的提醒,这才回忆起来,春节期间她驾车回老家成都过年,曾因违法停车被当地交警贴了违法处理通知单,要求其持单据到当地执法站接受处罚。但王女士听朋友说,老家的交管部门处理北京牌照的车辆没啥用,因为年检在北京,违法信息北京那边没有,所以不用理睬,可谁知道年检时却遇上了麻烦。
其实,王女士和她朋友头脑里的这种错误观念,很多司机也都存在,可他们不知道,从今年开始,北京牌照车辆在外地出现交通违法,将直接同步到全国统一的交通处理平台,逾期没有处理会直接影响车辆年检,而目前已经联网的省市已远不止北京、四川。
北京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此前,由于各地交管系统的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违法记录等信息都相互独立,因此确实经常出现外地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处罚后,驾驶员不缴罚款的情况。“不过以后就别再想着开车到外地违法没事了,北京与外地已经联网。”
据了解,目前正在试点的全国统一的交通处理平台是一套“六合一”的交管综合应用系统,通过这套系统,此前独立运行的机动车管理系统、驾驶人管理系统、道路交通违法系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系统等六大系统将被整合到一起。按照计划,全国各省市的交管系统联网将分三批完成,从2011年10月1日起,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10个省(区)就已经开始了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北京也已经于今年1月完成联网工作,目前已有20余个省市实现了全国联网。
通常情况下,违法行为会先由警方指出,驾驶者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则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随后拿着交管部门开具的罚款单去银行缴纳罚款。全国联网之后,各地交管部门在接收到本地机动车在外省的交通违法信息后,会同时更新机动车状态,但交通违法的司机们可以选择在自己车辆的登记地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进行处理。只是,在哪里接受的处罚,就必须在那里缴纳罚款。
例如,北京车辆在成都被交警当场进行了处罚,就必须在成都市缴纳罚款;如果是被成都市的电子眼拍到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司机们对违法行为又没有异议,就可以回到北京再接受处罚,并在北京缴纳罚款,同时也可以选择在成都当地的执法站接受处罚,此时则必须在成都缴纳罚款。如果对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则需要到成都市交管部门进行咨询处理。
无论在交通违法的发生地或机动车的登记地接受处罚,交通违法记录一经处理,相应的信息都会通过综合平台转递到另一地点。但对于交通违法在外省已接受处理的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司机们也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平台之间的信息互通可能会有一个滞后性,如果在异地已经处理了,但在机动车登记地的平台显示还有的,可以凭罚款单据消除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