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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着一头棱角分明的板寸,鼻梁上架着一副高度近视镜,走路时总像是在思考问题,身边的同事都称呼他“学者”。他,就是河南省南召县检察院最年轻的检委会委员任为民。
35岁的任为民并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他大学读的是师范。毕业后,他从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做起,经过7年的不懈努力,一直做到了副校长。
教学之余,任为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法律书。也许是注定要和法律结缘吧,2001年,他顺利通过了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次年又通过了全国首届司法考试。2003年10月,经河南省统一招录考试,他考入了南召县检察院,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办公室工作,由一名中学副校长变成了检察队伍中的一员。
2005年12月,南召县检察院成立了业务监督管理中心,年仅28岁的任为民凭借过硬的法律功底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被任命为中心主任。2007年,检察长又点名让他做了政策研究室主任。
“半路出家”、进检察院不到5年就当上了主任,在很多同事眼里,任为民已经很了不起了。可他们没想到,两年后,任为民又通过了南阳市检察院组织的统一考试,并于2010年8月被任命为南召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那一年,他刚满33岁,打破了该院检委会委员的最低年龄记录。
任为民的身上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能“钻”,二是能“创”。
在中学教书时,任为民就非常注重从法律书籍和资料中汲取营养、开阔视野。进入检察院,尤其是从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后,他根据自己积累的学习成果,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文章,先后有20余篇文章被发表在了国家级和省级的法律类核心刊物上。
为了切实增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力度和实效,任为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二三”工作模式(本报2011年3月1日二版头条曾作报道)。该模式的核心是:成立一个信息联络小组,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两个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能力;完善三项配套工作机制,即刑事诉讼个案跟踪监督机制、刑事诉讼类案专项监督机制和非羁押强制措施适当性说理机制,通过拓宽监督视野增强监督实效。
“一二三”工作模式提出后,院领导认为很有价值,果断予以推行。这一做法也得到了高检院侦监厅的认可。
仅2011年,南召县检察院就运用这一工作模式,共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5件,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案件10件,追捕21人;向自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4件,其中立案侦查2件,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