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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视力
不良率
31.5%
上升12.59%
2005年
2010年
2005年
2005年
2010年
2010年
65.9%
上升8.1%
79.15%
上升11.29%
小学生
初中生
高中生
高中生视力不良率达八成,较2005年上升了12.59%;初中生和小学生也分别达65.9%和31.5%
本报讯记者彭江兵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2010年江西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结果显示,我省中小学生视力不良率继续上升,并出现低龄化倾向。其中小学生达到31.5%、初中生达到65.9%、高中生达到79.15%。虽然低于全国平均值,但与2005年相比,分别上升了12.59%、8.1%、11.29%。
近日,省教育厅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视力保护工作。通知强调,要适当控制学生连续看书写字时间,不占用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要注意板书工整清晰,字迹大小适中,课外作业量不超规定;使用投影、幻灯、放录像时要注意图像清晰;教室光线暗弱时要及时开灯;要关注学生的用眼卫生状况,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读写姿势。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
同时,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和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课程和作息时间。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坚持每天做眼保健操不少于两次。应当定期轮换同班学生的座位,并依据学生身高变化及时调整课桌椅高度。
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有针对性的调整防控策略和实施相关措施。市、县(区)每年要对学生视力情况向社会公告。
各中小学校要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规范学生眼保健操动作,定期开展眼保健操比赛。我省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12年秋季开始,统一使用新编眼保健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