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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外地来津打工的饭馆伙计,因犯错误遭到老板责罚后怀恨在心,辞职后返回员工宿舍窃取财物销赃获利。日前,其由老家返回天津投案自首,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市南开区王顶堤一家饭店的老板在晋宁北里租房,作为店里伙计的宿舍。4月16日晚,伙计们回到宿舍时发现,房间内的电视机和洗衣机以及电动车、手机、手表等物品不翼而飞。经检查房门完好,大家分析认为,前一日刚离开的员工刘某嫌疑最大。民警调查得知,刘某今年23岁,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南孟镇人,和其他3名伙计同住在这里。几日前,刘某送外卖时不慎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丢失,老板扣了他200元。刘某心生怨气,于15日结清工资离开饭店。
4月23日,刘某从河北省来津到王顶堤派出所投案自首。据刘某交代,其辞职后无处安身,在一家网吧内过夜。他觉得气不消,就在第二天白天返回宿舍,用偷配的钥匙打开房门后,找来收旧家电的贩子,将房间内的洗衣机、电动车、电视机、手机变卖,获赃款共300余元。其他财物也被刘某占为己有。
逃回河北省老家后,刘某通过QQ与天津的员工聊天,得知民警已经介入调查。此时,刘某即将和未婚妻举办婚礼。眼见事情败露,他担心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为了争取从轻处罚来津投案自首。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中。(通讯员王玉琪王凯峰记者王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