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2年4月9日,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300多名学生在吃了学校统一供给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高烧等不适症状。记者从孩子们口中得知:“当天吃了米饭、豌豆、小瓜、葵瓜,豌豆闻起来是臭的,很难闻;但是不吃不行,要被罚款,老师说不吃一次要罚10元。”(4月22日央视)
这不是学生营养餐第一次发生问题了。从营养餐里面出现鸡毛到供货商赚差价,再到多起学生食用营养餐后食物中毒,这些让我们不得不思索,这“营养餐”为何变成了“问题餐”?总结各种“问题餐”事件,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第一,食品安全出问题;第二,执行力度打折扣;第三,接受监督很不够。食品安全是根本,然而现实却是已发生好几起食物中毒;地方政府、校方对于推行营养餐的执行力度不够,很容易为图省事而将营养餐配送工作交给社会企业,造成各种问题,比如被央视报道的云南顶拉小学就是将食堂承包给了一个不具任何资质的私人老板;而营养餐工作接受的监督不够,其资金使用、执行过程、具体配餐工作等各方面,就更容易被操作。在这三方面中,监督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监督,好的政策也容易在执行中走形,食品安全、资金使用等问题就容易出现。
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缘起——邓飞等人发起的“免费午餐”计划却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就在于该计划从一开始就确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原则:在食物供给方面,邓飞倡导直接帮助当地学校建立食堂,在当地采购新鲜蔬菜进行加工,给孩子们提供热腾腾的午餐,从源头上阻挡问题食品进入学校;在资金监管方面,目前免费午餐计划到账善款已经超过两千万,在免费午餐的官方微博上,我们可以看到来自受捐助学校的账目信息公开,邓飞认为,有效地监督才能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孩子们的身上。
因此笔者建议,政府版的“学生营养餐”计划,可以学习“免费午餐”的做法,但在监管上需要更加给力。在制度层面,可以要求收到专项补贴的地方政府专款专用,并公布资金的具体去处,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孩子上面。在执行方面,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更需要明确分管领导的责任,加强工作检查监督,实施校长负责制等,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的相关管理责任,为学生的安全健康把好关、站好岗。比如吉林就规定,实行营养餐计划的有关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让领导先吃、真吃,且再看这营养餐是否还问题频出?至于社会监督方面应该让家长们参与进来,教育部曾发文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而在实行“营养餐”计划的地区,就可以让家长委员会参与进来,让家长们进行供应商的选择、营养餐菜谱的选定,以及对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
对于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曾说,这不是可干可不干的事,而是必须要干的事;而且是只能干好,不能干坏的事。而这也是保证“营养餐”不会营养流失变成“问题餐”的应有之义。(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