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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执法人员对占路经营机动车进行清理。本报记者周伟摄 |
天津北方网讯:4月18日、19日、21日,本报热线版连续刊发了“废旧汽车占路经营影响市容环境”相关报道后,引起市民强烈反响和本市综合执法部门的高度关注。4月23日起至昨日,河东区、东丽区、南开区、津南区等区综合执法部门,相继对辖区内主干道路、次支道路和居民区停置的废旧汽车情况进行巡查,对废旧汽车占路经营或从事广告宣传等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昨日下午,东丽区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津塘公路沿线,利用废旧汽车在路边从事广告宣传、餐饮经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清理。14:30,津塘公路路边停着一辆厢式货车,车厢挂有彩色幕布,印有“东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经营项目、联系方式”等信息,东丽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广告上的电话信息与车主取得联系。车主到达现场后,表示立即将路边“广告”汽车移走,不再占路停车从事广告宣传。15:00,东丽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津塘公路军粮城附近,找到本报曾报道过的标有“流动小吃”的家乐福“餐车”。经执法人员劝导,车主立即将车驶离现场。
4月23日,河东区综合执法局安排各地区大队对废旧汽车占路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整,截至目前,已对顺达路与成林道交口用于修锁的报废红色大发车、万新村远翠西里4号楼附近经营鲜花的报废大发车的相关人员下达限期清理通知书,责令3日内清理;对王串场六号路与真理道交口卖水果的报废红色大发车进行了清理和暂扣。河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结合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机动车占路经营行为的治理,并联合交管、车辆部门加大对废旧汽车乱停放、占路经营违章行为的治理。
本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废旧汽车占路停放、经营的监管,涉及交管、综合执法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间的执法权限不同,治理重点也不同。废旧汽车占路经营等现象虽属于综合执法部门的管辖范畴,但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大多会利用机动车可停可走的灵活性,与执法人员打游击,而治理道路违章停车则需交管部门配合。若清理社区中多年停放的无主汽车,再确认其属于报废汽车后,则需要社区所属街道城管委协调还需组织市容、综合执法、交管、公安等部门共同清理。因此要彻底根治需交管、综治等多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记者曲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