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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35.4万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驾驶5.4万起,同比下降44.1%。
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去年5月1日实施以来,至今将近一年。在一些大城市,法律的震慑和教育效果更加明显。北京、上海等地查处的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别在50%、70%以上。
酒驾、醉驾“双降”,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随之明显下降。据统计,去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2.3%;今年以来截至4月20日,上述指标的同比降幅为28%。
“醉驾入刑”有效带动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说,各地群众的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酒后代驾”服务行业快速发展,“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等观念深入人心,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的氛围在全社会逐步形成。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公安机关将健全完善严查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坚持对酒后驾驶行为实施“零容忍”,持之以恒将整治酒后驾驶抓下去、抓出成效。
据了解,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查处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公安机关完善了执法办案机制,积极协调当地检、法机关,就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办案期限、追诉量刑标准等达成共识,建立了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机制,推动案件及时起诉判决。例如,北京、杭州等地的公、检、法机关研究制定了工作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办案时限,从案件侦查、起诉到审判20天内完成,已判决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实刑率分别达99%和95%以上。
典型案例
上海:酒后驾驶撞伤民警
2011年6月1日,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钱某带领协管员执勤时,检查发现江西省修水县驾驶人赵辉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5毫克/百毫升。
在检查过程中,赵辉强突然驾车逃逸,并将民警及协管员撞伤,造成民警钱某颅骨、胸腔、腿部等多处部位骨折,协管员王某右侧肋骨骨折。
2011年6月4日,赵辉强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23日,法院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北京:外国人醉酒驾驶
2011年6月4日,沙特籍留学生穆罕默德酒后驾驶小客车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门时,与停车管理员发生纠纷,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他在强行驾车驶离时将民警刮倒,又将两名行人刮倒并碾压一辆自行车,共造成一名民警和两名行人受伤。
最终,这名外国留学生被民警截获。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04.7毫克/百毫升,属醉酒驾驶。
11月24日,法院判决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和拘役六个月,合并执行拘役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这是北京市办理的第一起外国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