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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浙江省将对前一阶段经查证核实的2起食品安全事件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其中,对一起案值较大案件的举报人,将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奖励,对另一起事件举报人给予2万元奖励。
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来形容近些年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说恰如其分。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引起全国关注,劣质奶粉大多是三无产品,主要销往农村,“大头娃娃”也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谁知2008年的三聚氰胺牛奶事件,大品牌和大城市也未能幸免。“瘦肉精”、苏丹红现在也成了人们耳熟能详的名词。从范围上看,问题食品从传统的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蔬菜、奶制品等。从违法手段上看,以往食品问题大多是卫生问题,比如细菌超标,现在已经深入食品内部,违法添加从物理方法变成化学方法。从外观看不出毛病,短时间少量食用也吃不出什么问题,可经年累月对健康的影响又非常惊人。
食品安全是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济健康发展的大问题。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2010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可以说国家把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各地相继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就是希望从源头打击食品违法生产和销售。据统计,全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近50万个,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生产技术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普遍现象。监管部门没有人力每天到每家企业去“上班”,也没有精力监督每个生产环节。更不要说,还有很多深藏于城乡接合部或者居民区中的“黑作坊”“黑窝点”。这种情况下,将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重任全部交给监管部门是不现实的。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制度,公众变成监督员,监督氛围会随之扩大,特别是一些企业内部人员的举报,会让监管变得有的放矢,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过,笔者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有很艰难的路要走。现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是由四个欠缺造成的,企业欠缺诚信,监管欠缺力度,同时消费者欠缺知识,初级农业生产欠缺规范同样不能忽视。长期以来,消费者不懂什么叫健康食品,拣“好看的”买,拣“好吃的”吃,这种对外形和口感的过分要求,助长了违法添加的情况。而我国的初级农产品基本是由两亿多农户以分散的方式生产的,以农民现有的知识和法律意识,很多食品在源头就已经出现问题,这也是大生产加工企业不断出事的原因之一。后两种欠缺显然是举报制度力所不及的。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责任一半要落在监管者身上,另一半还是要落在公众身上。举报制度是鼓励公众监督,另外要有计划地向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公众普及健康食品知识。每一个人包括食品的生产者,都是食品的消费者,食品安全出现问题谁都不可能是赢家。本报评论员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