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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35.4万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驾驶5.4万起,同比下降44.1%。在一些大城市,法律的震慑和教育效果更加明显。北京、上海等地查处的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别在50%、70%以上。
酒驾查得狠,查得严,直接带来人民群众交通的安全系数上升,无形中让人的生命安全大有保障,善莫大焉。但与酒驾的监管相比,我们的很多法规、政令的监管都很不到位,起到的只是“稻草人”一样的作用。
比如中小学生的补课。我们的教育部门为了学生的减负下了很大力气,并处理了一些违规补课的情况。但问题在于,教育部门的查处还没有达到像酒驾治理一样的效果。只有进一步加大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查处力度,才会根治顽症。
比如公共场所禁烟。到今年5月1日,卫生部的“禁烟令”实施1周年了,但在诸多公共场所,禁烟标志仍然只是个摆设。公共场所禁烟,除了需要烟民自觉外,也需要社会加强监督,还需要公共场所设立一些专门的吸烟区域,并需要有一定强制性。
比如公共场所卫生。在很多地方,都规定了随地吐痰罚款之类的警告,但实际效果依然很不理想。在我们比邻的新加坡,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街道上乱涂乱画不仅要承受巨额的罚款,严重的还要处以鞭刑。但这样的处罚对于新加坡本地人来说已经很多年没用了,甚至已经被淡忘了,因为新加坡人遵守社会公德已经成为一种起码的道德和品德。
事实上,“有规难行”很多很多,手机实名制去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在代办点开卡没有人要求实名操作;不少城市都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但“黑户犬”仍然大行其道……从一定意义上说,“有规难行”成了一种时代通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早已司空见惯。在这种集体的麻木背后,法律和政令的威严大打折扣,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受损。
各种管理的出台都不是结果,我们要的是结果。很多违规违法之所以为人所“不怕”,主要是执法不严和手段不够。既然有律令出台,就必须维护其尊严,严格每项查处,穷尽各种手段,使其不成为一纸空文,这才是对社会的交代。
□万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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