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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去年12月20日,石某因交通事故受重伤,法院判决对方赔偿10万元,但对方给付7万元后就迟迟没有兑现剩余的欠款。石某因住院治疗花费了10余万元,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石某家人屡次找到肇事者孙某讨要剩余的赔偿款未果。看着石某一家陷入困难,孙某终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将实情告诉了石某一家,原来事故的背后还隐藏着见不得光的秘密。
原来,李某系宝坻区某企业的老板,企业名下有多辆货车,孙某系该厂员工。事故当天早上李某和孙某同去外地进货,二人分别驾驶车辆,不料孙某驾驶的货车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司机孙某和石某都受了伤,孙某由于突发情况驶入逆行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虽然当时由孙某开车,但稍微懂些法律知识的李某预料,事故的大部分责任肯定应该由孙某的雇主——也就是自己来承担。李某担心被事故受害人“讹诈”,就和司机孙某商议制造了一个“假协议”,伪造成事故发生之前就已经将车辆卖给了孙某的假象,名义上由孙某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但二人商议好赔偿款全部由李某支付。
正是这份“假协议”导致法院判决错误,李某和孙某的行为已经妨害了国家的司法公正、扰乱了国家的司法秩序,触犯了刑律。目前,宝坻警方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孙某的犯罪事实,并对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李某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要继续承担本就应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要负刑事责任。(记者常健通讯员崔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