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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发的全国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公共服务标准》日前研发成功,并在刚落成的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投入使用,这将有力地促进人力社保公共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水平。
据介绍,该标准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我国《标准化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市人力社保工作实际,研发制定而成。目前该服务标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标准、服务公开标准、服务效能标准、服务模式标准、服务管理标准、服务形象标准、服务监督标准、服务评价标准、服务创建标准、服务基础标准等10个方面的64个具体标准。其中:服务质量标准5个,服务公开标准8个,服务效能标准4个,服务模式标准9个,服务管理标准11个,服务形象标准9个,服务监督标准8个,服务评价标准5个,服务创建标准3个,服务基础标准2个。
据了解,该标准中的服务质量标准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事结果送达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制度。服务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责任、公开审查等内容。服务效能标准包括,业务流程、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延期办结告知等。服务模式标准包括,接待服务、网上服务、全程代办服务、延时办理服务、预约办理服务、特别通道服务、上门办理服务、信息查询服务、政策咨询服务等。据了解,为准确验证标准的各项指标,日前,服务标准已在本市规模最大、功能最全、层次最高的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开始应用。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作为国家级、区域性综合人力社保服务机构,承担政府为用人单位和群众依法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公共服务职能。标准在中心的全面实行,对建立服务窗口标准化体系,促进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管理机制以及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理程序、提升服务效率,实现行政事务办理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通讯员任保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