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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自行车限行一月效果明显,与去年同期相比——
本报讯(记者余琴通讯员刘明)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深圳限行电动自行车上路一个月来取得明显效果。截至4月30日,深圳市交警局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冲禁令违法行为1216宗,查处电动自行车其他违法行为8808宗,共查扣违法电动自行车2882辆。
4月1日至4月30日,深圳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共18起,事故造成5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2万元,与2011年同期相比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33.33%,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37.5%,受伤人数下降40.5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70%。
通过对部分道路的检测:北环大道、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等城市快速干道的电动自行车行驶数量下降61.3%,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和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这些城市主干道的电动自行车行驶数量下降48.7%,福田、罗湖两区其他限行道路的电动自行车行驶数量下降33.5%,南山、盐田、宝安和龙岗区其他限行道路的电动自行车行驶数量下降19.3%。
在限行道路,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载物、冲红灯以及上机动车道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截至4月30日,相关特殊行业协会办理本行业车辆规范、备案工作共9584辆。
做好特殊行业车辆备案
交警将继续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做好特殊行业车辆的规范管理和备案工作,严查路面行驶的特殊行业车辆(检查车辆外观颜色、单位标识、备案号码、车辆电机号,驾驶人的着装、身份证件、工作证件、联系电话和行驶区域等),杜绝非特殊行业车辆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