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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信息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专家认为,互联网企业要强化自律,加强技术和管理,普通大众也要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防范网络行为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常务副主任黄子河说,公众可根据个人意愿来提供信息,发现个人信息泄漏,要积极向信息管理者提出投诉。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才能更好地推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的调研显示,面对日益严重的个人信息滥用状况,仅有4%左右的公众进行过投诉或者提起过诉讼。其中,仅有8.1%的人通过投诉或者诉讼获得了救济或者达到了目的,其他的或者因为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推诿、搪塞而不了了之,或者因为当事人预料到无法通过投诉、诉讼得不到救济而中途放弃。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沈奎林提交了《关于制定出台〈公民信息保护法〉,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的建议》提案。他建议,加大保护个人信息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知识,增强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周汉华告诉半月谈记者,应该设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执法机关,通过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民事救济手段配合建立行业自律的机制,同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个人权利保护教育,使信息主体知道怎么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近日,半月谈网和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联合推出了《公民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调查,多数网民建议,要保障个人在信息泄露后有获得补偿和救济的权利,明确机构对公民个人信息流失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比如银行信息泄露后个人账户中的钱被盗,银行需对个人损失进行补偿。相关专家表示,网民的这些建言很有代表性,说明普通民众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正在逐步提高。半月谈记者南婷闫鹃蔡玉高王涛(本期焦点策划、编辑:王永霞)
(来源: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