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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保险专业的黄红参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在该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名,但却被告知“岗位匹配度不够,理由是性格内向”而被取消录用。和黄红一样在最后关头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还有两位考生:岳太杉和郭华东。理由分别是“岗位匹配度不够,协调能力差”和“年龄太小,工作时间太短”。
这个事让人疑惑让人不解——能在这个单位做公务员,性格到底得奔放成嘛样才算及格?
能够进入国家机关成为一名公务员,眼下是许多青年的梦想,大家向往着通过自身努力能够从公平的择优选拔中脱颖而出,实现人生价值改变自身命运。众所周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是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而随着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日渐成熟,机关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人员逢进必考已成为共识,操作流程也已形成体系,从很大程度上杜绝了任人唯亲、跑路子递条子等一些录取上的不正之风。但是,青海保监局拒绝录用这三人,内中有多少隐情,虽然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实在不能怪公众浮想联翩,毕竟,理由如此不着边际,招考的背后也必然不会阳光灿烂。
不妨让我们试着分析一下青海保监局给出的三条理由,进一步推断其是否站得住脚跟。
第一条理由,“性格内向”。咱实话实说,这项指标之所以令人瞠目结舌,实在是将公招视为儿戏。且不说翻遍所有招考规则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就算性格、心理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外向的人强于内向的人”这样的推论。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非要将之当做一个尺度来量化,将之作为一个固定的科学的模式来界定,岂不是让人贻笑大方。
第二条理由,“协调能力弱”。又是一项无法量化的考核标准,而且岳太杉不过参加了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如何从中看出“协调能力弱”令人不解,青海保监局几乎摆明了“这只是一个托词”的态度。
第三条理由,“年龄太小,工作时间太短”。这最后一条更加让人摸不着头脑,年龄问题工作年限问题难道不应该在公招考试公告中就明确说明吗?仅考试就进行了三项,而且考试过程至少有“报名预审、资格复审、面试再审、考察政审”等4道审查程序,年龄和工作年限符合不符合考试条件,应该是最早被发现的,如果有问题在正式考试之前就应该退出考录程序。可笑的是,这竟是他们被刷下的理由。
当然,“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也不见得必须就得录取第一名,第十名也许从综合方面比第一名更适合这个岗位,但是,第十名成为赢家的理由就得拿得出来,摆得上桌面,见得了阳光,经得起推敲。公考选拔机制岂容儿戏,录用部门千万不能忘了自身的职责与使命,除了让广大考生心悦诚服,更应该让全社会信服,永远记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根据昨日夜间新华社的最新报道,该局办公室主任表示青海保监局没有对考生做出过“性格内向”拒绝录用之类的答复,但被拒考生之一岳太杉则表示媒体报道完全属实。考虑到通知三位考生被拒绝录用以及“性格内向”“协调能力差”等理由的是青海保监局人事处,并不是作出否定性回应的该局办公室,所以,针对质疑,青海保监局还应作出更加明确的回应,给考生和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本报评论员赵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