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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友渔(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对个人尊严最大的伤害,第一来自权力的过于强势,第二来自金钱的腐蚀和诱惑。然而,战胜权力和金钱,并不容易。
长久以来,都有个人尊严是舶来品的说法,其实并不尽然。我们的传统中历来有尊重个人的例子,比如“士为知己者死”、“不为五斗米折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等等,所以,不必外求,就可以获得很多个人尊严的资源。
更重要的是,人格的尊严,其实是个不证自明的问题。任何人,只要是个人,他必然是有自己的尊严的,也必然会想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希望别人平等地对待自己,希望获得基本的尊重。
很多时候,有人会认为个人尊严来源于什么样的思想,来源于什么样的文化,现代性或者非现代性,其实不是,它是人的本能。就好像慈善,我们并不是因为西方人做慈善,所以我们才做慈善,也不是因为古代的皇帝贵胄做慈善,所以我们才做。而是因为我们是人,所以我们这么做。所以,人对于个人尊严的追求,是天然的,并不是什么学习西方,也不是什么继承传统。
那么,当今社会,人是否能获得基本的尊严,能够真正有尊严地活着呢?我想并不容易。第一,政治权力过分强势,个人无法有尊严地生活。一个大学教授,他的职称、他的研究、甚至他的课程安排,都是行政权力所决定,这使得他不得不去低声下气地求人,怎么能有尊严地生活呢?第二,金钱对尊严的破坏很大。在今天这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甚至很多年轻人可以公开宣称为了金钱可以放弃尊严。
所以,要有尊严地活着,必须先战胜权力和金钱这两个最大的破坏者。但是怎么才能战胜,我想,首先,一个人要在道德上树立自觉自信的观念。但是只靠个人的自觉,很难抵御权力和金钱的侵蚀。所以其次,社会对人的尊严的培养要加强力度。这样,或许在未来,才有可能实现有尊严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