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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玩具店老板张某被抓,因为他卖的玩具仿真枪太逼真了,有6支被鉴定为枪支,这意味着他可能要面临七八年的有期徒刑。张妻求助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在卢同斌、马靓律师的帮助下,张某最终获刑四年半。案件虽然辩护成功,但律师沉重的心情未能得减,他们呼吁治理仿真枪市场,并修改完善相关立法。
张某在武清区开小卖部为生,因为紧邻中小学和居民区,生意还不错。半年多前,经常有学生来店里问张某卖不卖仿真枪,见仿真枪有市场,张某决定进货。2011年年底,公安机关在一次安检中,发现张某的仓库中非法储存着26支仿真枪。后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其中有6支被鉴定为枪支。随即该案被移送刑侦支队,张某也被刑事拘留。
2012年春节前,张妻找到击水律师事务所求助。综合张某的情况,卢同斌、马靓二位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三点辩护意见。其一,6支枪均为塑料子弹,尽管被鉴定为枪支,但杀伤力较轻;其二,因为不懂法,张某对玩具枪的认识存在误区,不知道有一定杀伤力的仿真枪会被鉴定为枪支;其三,张某归案后交代了他的上家,对案件侦破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希望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另外律师了解到,张某被查封的26支仿真枪即使全部售出,不过获利200元左右。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买卖枪支罪量刑与枪支的数量有关,像张某案涉及的这种枪支,两支以上构成犯罪,刑期一般在三年到十年,“6支枪”算“情节严重”,刑期为七八年。法院考虑到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某酌情从轻处罚,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决四年半有期徒刑。
卢同斌律师介绍,近年来,各种仿真枪不断出现,其外表与杀伤力越来越接近真枪,使用仿真枪进行犯罪呈上升趋势。另外,通过网络贩卖仿真枪的交易日益猖獗,由于网络交易的隐秘性,警方往往抓得到买方却抓不到卖方,面临定罪难等困境。现行枪支管理法多年未修,亟待修改完善。律师在此提醒军事迷和枪械爱好者,购买仿真枪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严格遵守有关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
律师点评
卢同斌律师解释说:“枪支”是指以火药或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包括军用的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以及射击运动用的各种枪支,还有各种民用的狩猎用枪等。根据刑法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大量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枪支、弹药、爆炸物提供给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