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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仝宗莉)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今日刊登出该局副局长崔海容11日在香港廉政公署第五届国际会议上发言。崔海容在发言中透露,1982年至2011年30年中,我国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党政人员达420余万人,其中省部级官员465人;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的省部级官员90余人。仅2003年到2011年9年中,因贪腐被移送司法机关的42000余人。
崔海容介绍说,自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实行改革开放,至今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经济获得了快速增长,人民群众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实惠。但伴随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转型,腐败问题也成为威胁中国经济、政治、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障碍。数据表明,1982年至2011年30年中,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党政人员达420余万人,其中省部级官员465人;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的省部级官员90余人。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等被执行死刑。仅2003年到2011年9年中,因贪腐被移送司法机关的42000余人,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等。
崔海容指出,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防治腐败工作,纯洁党员和公务员队伍。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2007年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正式确立“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同年,根据《联合反腐败公约》规定,正式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预防腐败局,实施注重预防的战略举措,中国的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根据民意调查,民众对防治腐败成效满意度由2003年的51.9%,上升到2011年的72.7%;民众对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认同由2003年的68.1%,上升到2010年的83.8%。国际社会对中国防治腐败工作也给予积极评价。透明国际组织2005年至2008年给中国清廉指数评分由3.2上升到3.8;2011年排名比2010年上升了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