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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丹东市内有个剧组在拍戏,场景是拍摄警察勇斗歹徒的一幕,歹徒扮演者手持硫酸瓶,威胁警察,引来市民围观。剧组为了增强真实感,采用隐蔽拍摄手法。此时,一辆桑塔纳轿车行到此处,下来一个小伙看此情景二话没说,绕到歹徒身后一个飞踹,可怜那位扮演歹徒的演员被踹伤了腰……误会消除后,小伙一个劲儿道歉。
这一脚踹得不好,让一位无辜的演员受了伤,演员冤啊!剧组在这件事情上有责任,起码应该安排好保护人员,应该预想到可能会有路人勇于和歹徒做斗争。
话又说回来,这一脚踹得也“好”,踹出了社会正气,踹出了扶正祛邪的人间正道。
判断这一脚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很简单,只有一个标尺,那就是是否体现了正义,“见义勇为”强调的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感和勇敢的精神。路见嚣张的“歹徒”,冒着生命危险冲过去,毫无疑义就是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只是一种行为,而不在于结果。
换个角度看,剧组无意中出了一道考题:一个激烈交锋的场合,是否会有人大喝一声伸张正义?是否会有人为这张道德考卷答上一个满分?
这位丹东市民的行为为这张答卷写下了满分,尽管是意外的,尽管是造成了一位演员的受伤。
生活有时候比戏剧来得更精彩。前不久,湖南卫视某节目以武汉一辆583路公交车为“道德试验站”,三组演员分别扮演小偷与失主,通过车内监控摄像头测试乘客在目睹小偷行窃过程后的种种反应。最终,61名被测试的乘客中,有35名乘客用不同方式提醒失主,9名乘客挺身而出直接指出小偷。假小偷“检验”市民道德素质引起了争议,但我们也很欣慰地看到,我们身边有很多“见义勇为”的人和“见义智为”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总是少数。
事实上,我们身边社会主流道德的向上与向善已经成为多数人的共识。或许在某种特定场合的激发下,才会忽然“本能”地迸发出我们的“正义反射”,请不要悲观,请互相激发彼此的热情。
□万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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