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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冒充交通警察,以高速倒车罚款为由,在高速公路出口处拦车行骗。日前,二人均因犯有招摇撞骗罪被北辰区法院判处刑罚。
男青年尤某家住本市武清区,曾于2009年5月8日因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011年12月7日12时许,尤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故伎重施,与该区男青年张某来到本市北辰区京津塘高速公路宜兴埠出口处,冒充交通警察,以高速倒车罚款为由,拦下被害人朴某驾驶的车辆,骗取朴某人民币300元。当月17日,尤某、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尤某与张某退缴赃款300元。
法院经审理,根据二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尤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