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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15日讯记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各级法院要重点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岗位及人、财、物管理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人民法院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广大干警公正廉洁司法而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将全面构建覆盖人民法院各内设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求各级法院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明确各级法院要排查廉政风险,重点查找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幅度过大以及制度机制、外部环境、干警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要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程度等因素评定风险等级;实施预警处置,采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审判监督、案件评查、信访接待、舆情分析等方式,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进行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