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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中国企业在海外遇到安全风险,应当如何应急处置?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给予提示:
迅速反应
企业应建立并不断健全境外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不断提高安全敏感性。境外安全形势发生异常时,应及时向驻外使、领馆报告。境外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向国内有关部门及驻外使、领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涉及单位或项目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件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判断;事件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人员姓名、籍贯、国内联系单位、家属联系方式;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听从指挥
发生境外突发安全事件时,相关企业应在国内有关部门及驻外使、领馆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相关工作,切忌发生“不听招呼”、各自为政的现象。
自救互救
发生境外突发安全事件时,企业应充分利用当地人脉资源,帮助企业和使、领馆搜集信息,并协助企业自保自救。所在国或地区安全形势急剧恶化的情况下,企业在做好自保自救的基础上,还要和附近的其他中资企业一起积极进行互保互救,共同应对安全威胁。
家属安抚
发生境外突发安全事件时,企业应第一时间做好境外员工国内家属的安抚和沟通工作,确保家属情绪稳定,不做出过激行为影响事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