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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司法局退休干部,2010年初我有幸再次“上岗”,来到宾阳县人民法院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开始了一段全新的工作生涯。
从此,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除了按时到法院上班外,为了让自己能真正胜任陪审员这份神圣的职业,我还在空余时间仔细钻研法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成了我每天必看的节目,《人民法院报》等法律报刊也变成我的研究对象,而且我主动向法院的调解能手们请教。
今年年初,我参与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一名小学生,因一场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经过治疗外伤是治好了,可是脸上却留下了一道不小的疤痕,这对一个女孩来说是难以弥补的伤害。女孩在学校投了一份意外伤害险,女孩的父母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2万元,但是保险公司以受伤程度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为由拒绝理赔,不得已女孩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开庭前一天的上午8点多,天还在下着雨,我敲开了承办法官的办公室,想在开庭之前详细查阅案卷熟悉案情,以便在开庭的时候能够促成双方调解。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是比较难调解的案件,因为保险公司对诉讼案件一般只凭生效的判决书赔偿保险金,出庭的公司职员或者代理律师是没有调解代理权的。但是我偏不认这个理,我相信事在人为,滴水也可穿石,只要多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保险公司也会有人性化的时候。
在这个案件的调解阶段,我发挥了以前在司法局工作积累的“调解能量”和最近学习的调解技能,把小女孩的脸部疤痕照片拿来给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看,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肉体上的伤是可以治愈的,但是心灵的创伤永远会存在,脸上突然多了一道疤痕对一个女孩儿将来意味着什么?谁都有儿女,假如受伤的是你的孩子,你会怎么想?金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多少能给受伤的心带来一些慰藉!”
原本慷慨陈词的代理人一听顿时沉默不语,请求休庭打电话请示公司领导,我不失时机接过电话和那位领导攀谈起来,最后我的“磨”功有了效果,保险公司同意一个星期之内给付保险金,案件调解成功了。我感觉自己完成了一个神圣的使命。
没有鲜花的簇拥,没有掌声的鼓励,我带着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参与审判工作,尽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发挥余热,让生命更加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