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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在一起重大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未到场,人民监督员(右二)现场见证鉴定摇号。
如何进一步消除群众心底里对司法的“距离感”?如何走出流于“形式化”的监督困境?……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法院通过走访汇报、作风评议、征求意见、办理提案等方式接受监督,已无法完全满足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主体对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的渴求。
为此,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主动寻找和创造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的“新支点”,将监督与法院工作有机整合,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重大案件:
监督员全程参与
“明珠家具城的老板欠高利贷跑了!”
“不信?法院的警车停在店门口!”
消息一出,债权人纷纷围到明珠家具城门前,有人情绪激动地喊:“将门砸了,进去拿多少是多少,晚了就什么都捞不着了。”
房东夫妇拦在门口说:“黄老板欠我房租,里面的家具是我扣留下来申请法院保全的,你们不能动。”
4月20日上午发生的这一幕,立即引来大量路人的围观。
此刻,在商铺内,法院工作人员和人民监督员正在清点物品,一笔一笔地制作保全清单。
了解到外面的情况后,人民监督员主动出来做工作说:“我是检察院公诉科的刘源远,这是工作证。今天我是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参与法院的保全。我在里面看过了,有300多件成套的家具和高档沙发,欠房东2个月的房租只有4万元,剩下的大家仍然可以受偿。还有,要不是房东及早发现情况不对,这些天没日没夜地在外面看着,家具早就被黄老板转移走了,大家应该感谢房东才是。”
这一番话说得在情在理,矛盾瞬间化解。
去年年初,滨海县法院实行案件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明确规定了“对重大的、涉及面广的案件且当事人一方未到场的,在保全、执行、鉴定摇号等环节必须有人民监督员的现场参与”。随后,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紧紧跟进,建立了相配套的监督员日常工作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今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院制定《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规范聘任、退出程序,细化权利、义务,确保监督员具有广泛的群众代表性。这背后的意图非常清晰:为监督员参与法院日常工作进行整体、全面的制度设计,提供制度保障。
“2008年,最初聘任人民监督员时,我们并没有太多的设想,更谈不上制度规划。”该院纪检组长王大策坦言,“今天的成果源于民意的推动和我们对民意的尊重。今后,法院将不断创造更为充分、便捷的条件,接受群众监督。”
来自司法局的人民监督员陈黎明这样评价:“以前法院每年都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开会时很热闹,大家踊跃发言,我也会‘委婉’地提出一些意见,但散会后,总感到形式大于实质。现在不同,监督员是实实在在地参与到法院的工作当中。”
“一年多来,除了反映、传递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外,人民监督员参与‘当事人缺位’的重大案件监督达60多人次,没有一起案件出现群众举报投诉、缠访闹访的,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提高了法院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滨海法院院长龚春光说,“去年,滨海法院被江苏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年底,在盐城市政法委组织的抽样民意调查中,辖区内群众对滨海法院的满意度达到95%,人民监督员为我们架起了一座公信的桥梁。”
-选拔任用:
代表拥有投票权
今年3月,一场公选科级干部活动在滨海法院举行,三名参选人公开上台向全院干警“晒实绩、晒公认、晒能力、晒水平”。县人大代表于峰岭、峁训松受邀担任评委,他们不仅可以当场向参选人发问,还有投票权。
“尹庭长,我耳边总会听到不少老百姓说‘民告官’难,为什么?作为行政庭庭长,你觉得怎么做才能让滨海的老百姓觉得‘民告官’不难?”
“陆庭长,民一庭的案件数多,工作很繁忙,而且还要不断学习掌握大量知识。我听说你下班回家后还要承担家庭事务,都忙成这样了,为什么还要来竞职?”
“季东庭长,刚才你提到在滨海港镇工作多年。据我了解,港区在今年将陆续有几个大型工业项目落户,地方党委、政府决定大规模地向农民征地拆迁,你打算做点什么来维护当地农民的权利?”
在三位参选人围绕“司法为民与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进行述职演讲之后,两位人大代表提的问题是个个带“刺”。
经过一番紧张激烈的答辩,电子表决器投票后显示出民一庭庭长陆林得票最多,人大代表现场宣布陆林以73票胜出。
2011年至今,该院的法警大队队长、信访办副主任、立案庭副庭长、法庭指导办副主任等7个中层领导职位均是公推公选产生,每次皆有人大代表的现场监督和参与,这种选拔任用模式目前走上了制度化运作的轨道。
“参加监督、检查活动时,最反感的是被安排在办公室里看看各种条条款款、听听各种汇报,然后结束走人。这种选择性地接受监督,使我们感受不到应有的尊重。”曾现场“主持”过法院干部选拔活动的人大代表张良说出了许多代表内心真实的想法。
“在法院,我们见证了选人用人机制的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和阳光透明,看到了法院工作中最真实、最鲜活、最精彩的一面。在接受人大监督的道路上,法院一直是让行动走在口号的前面。”张良说。
-畅通渠道:
拆除有碍监督的樊篱
拆掉一切有碍监督的樊篱,全方位地接受人大监督,是滨海法院的选择。走进滨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大楼,人大代表的办公号码醒目地公示在大厅内,群众有问题可随时向代表反映。这是该院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和多途径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之一。
穿过该院“海韵法魂”文化长廊,法院领导和干警们自己书写的“便览历代兴衰,知政失者在朝野,知屋漏者在宇下”,“为政,通下情危急”、“一目之察,不如众目之明”,“足寒伤心、民寒伤国”,“从来治国者,宁不忘渔樵”等诗词、楹联和篆刻作品,流淌出对民意的敬畏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不久前,滨海县举行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法院的工作报告获得人大的全票通过,院长龚春光全票连任,他还被全票选为市七届人大代表。龚春光表示:“这三个全票的背后是全县120多万父老乡亲的信任,是334位人大代表的认可,是多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司法效益的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