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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巾标价3.2元/块
吴女士和超市老板理论
身为超市理货员,趁下班无人注意,拿走超市内的商品,不料这一行为被超市监控拍下,虽然拿走的两块方巾价值仅6.4元,但老板为严惩员工“监守自盗”的行为,开出了2万元的天价罚款,几经交涉最后罚款降至3000元。店员此行为到底构不构成盗窃?超市有无权利开出天价罚款单?对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店员
拿两块方巾要被罚3000元
“我仅仅拿了两块方巾,但老板却要我交一两万的罚款,哪有这样的道理?”昨日下午,在新建县文教路一家名叫“金三阁”超市工作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该超市工作了近两年时间,担任理货员一职。5月1日22时,超市到了打烊时间,她整理毛巾时想到自己家里需要两块方巾,于是拿了两块方巾放进口袋。
“当时,我婆婆正好给我打了个电话,所以我一下子忘了买单,直接将方巾带回了家。”吴女士告诉记者,第二天上班时,老板找到她,说货架上的方巾少了,问她怎么回事。“当时,我说两块方巾是我拿走的,只是忘记买单了。”吴女士说。
吴女士说,但任凭她怎么解释,老板就是不信。“拿走的方巾标价3.2元/块,两块即6.4元,但是,老板却向我开出2万元的天价罚款单,后几经交涉,老板坚持要罚我3000元”。
“如果真的是偷,我也不会偷这么便宜的东西。”吴女士说,她每月工资一千多元,就因为拿走几块方巾就要承担这么大额的罚款,她认为超市不讲道理。
老板
盗窃事件有监控录像为证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吴女士来到金三阁超市,超市李老板告诉记者,超市一般22点准时关门,但吴女士下班后仍在货架区域停留,并趁机偷走了方巾。对于吴女士“只是忘了买单”一说,李老板认为,超市关张时,他及其他同事在场,吴女士又是老员工,不太可能是忘了买单。
李老板说,超市的毛巾没有打防盗码,所以拿出门时警报器没有报警。“吴女士从超市拿走方巾,到第二天上班都没见她提及此事,直到我问她超市为何14条方巾不见了时,吴女士还说她没有偷。最后在再三质问下,吴女士才承认自己拿了两块方巾。
“我没有冤枉她,她的所作所为已被监控拍了下来。”随后,李老板带着记者去查看监控录像。监控画面显示,5月1日晚10点01分,吴女士的确手持方巾离开货架,但因为超市监控存在盲区,监控录像并没有反映出吴女士拿着方巾径直离开超市。
“说罚款一两万只是吓唬而已”
对于自己在监控画面中的举动,吴女士表示,当时虽已下班,但她拿动方巾只是在整理货架。李老板告诉记者,他的确对吴女士说了罚款2万元一事,后来吴女士说罚款太多,他降到了一万元。“对方和我是老乡,碍于老乡情面,我当时没有报警,说罚款一两万元纯粹就是吓唬一下她,以示警告。”李老板说。
李老板告诉记者,开店几年来,店内商品经常莫名丢失。其中,去年10月份到现在,超市损失了两三万元的货物。“我不是说这些东西都是吴女士偷的,说句实话,我也没有足够的证据。但这桩事还没了,10天后,也就是11日早上6点多钟,她又从超市偷走了一些盒装内裤。”李老板说,他并没有诬陷吴女士,这两件事都有监控作证。不过,同样的,从监控录像中,记者发现,吴女士确实将盒装内裤拿到了监控盲区,但没有连续性的监控画面显示吴女士将内裤带出了超市,而吴女士也强调她没有拿走内裤,只是在整理货架而已。
李老板说,“按照超市‘偷一罚十’的规定,我让超市的会计和她交涉,说罚款3000元私了,但对方只肯出6.4元的方巾钱,称顶多罚一两百元了事。”李老板表示,为此事,双方一直谈不拢,目前他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监控证据已经给了刑侦部门。
随后,记者来到北郊派出所了解情况,有关民警表示,李老板确实就此事报了案,派出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律师
店员应道歉并作出一定的赔偿
本案中,吴女士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盗窃?超市提出罚款几千甚至上万元,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江西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居琨表示,从目前超市出具的证据看,吴女士存在一定的盗窃行为,但不构成多次盗窃和盗窃金额较大这两种情况。即便超市张贴了“偷一罚十”的所谓的明文公告,超市也没有权利和资格对他人进行罚款。
雷律师表示,鉴于超市发现店员存在监守自盗的情形,超市有权利解雇员工,同时,店员由于自身道德问题,理应向超市负责人道歉,并作出双方都能接受的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应由双方共同协商。
记者汪清林文魏勇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