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与他人因琐事结怨,为泄愤,竟将对方家中房门别住后点燃房屋,意图烧死仇家,所幸被害人及时逃出。鉴于该男子在诉讼中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日前,北辰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暂住本市北辰区的中年男子李某与被害人王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后李某预谋杀害王某及其妻魏某。今年1月22日1时许,李某携带事先准备的汽油瓶、打火机等物,在北辰区一拔管厂内,将王某夫妇居住的房门从外面别住,后将该房屋点燃。王某夫妇见突然起火,拼尽全力从房屋内冲出,将李某制服并拨打110、119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李某传唤到公安机关。经查,屋内电视机、DVD影碟机及生活用品等均被烧毁。
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王某曾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李某亲属一次性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万元。王某夫妇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