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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胜利街司法所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创造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严格矫正执行制度基础上,实施人性化、温情化管理,因人施教,以提高矫正对象改造质量,用真挚爱心唤回矫正对象的良知。
工作中,他们对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做到现场笔录、训诫、拍摄影像视频资料、发放《胜利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守则》,并要求做到落实帮教工作“三个一”要求,即每月联系一次、每月交一次思想汇报、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学法教育,并把这些内容作为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电子档案内容之一。同时,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转化,引导帮教对象增强道德观念、社会责任意识,街道司法所还在五方里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心理咨询室,以此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教育课堂,特别邀请了义务心理咨询师来给他们做深刻、生动的演讲报告。一系列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帮助,使他们不但认识到了自身的罪行同时也树立起开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此外,通过邀请社区资深法律工作者为其讲解各类法律知识,矫正他们的思想意识,使他们能够走出误区,有力促进了矫正对象改造转化,使悔罪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得到新的提高,使矫正咨询室成为了帮教对象开始新生活,走向新希望的有利平台。